贵州省自2016年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来,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高质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截至2020年底,全省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森林覆盖率达到61.5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优向好;经济增速连续10年位居全国前列,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第25位上升到第20位,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十四五”期间,贵州省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明确提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样板,率先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十四五”期间,贵州省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包括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四个方面。
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贵州提出推进基础能源智能绿色发展,申建全国新型综合能源战略基地,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建设,打造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水风光一体化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前期工作,建设贵阳、黔南等抽水蓄能电站。在六盘水、贵阳、毕节、黔西南等地开展氢加工、氢燃料电池等应用试点,推动氢能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推动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基地、遵义-铜仁页岩气示范区增储上产。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推动现役30万千瓦级及以下落后机组淘汰退出或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发展生物质能。
在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方面,贵州提出严格能耗双控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节能改造,实施更加严格的能耗限额标准和排放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城镇新增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实施黔石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推进镇宁、思南等石材产区有序健康发展。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乌江、清水江等内河航道加气设施规划建设,完善重点地区公路网充电加气配套设施体系。发展清洁高效车船装备,加快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利用,推进港口散货码头清洁化改造。积极支持铁路企业投资建设或与专业化企业合作建设场站屋顶光伏发电工程。积极推动机场运行电动化替代和清洁能源应用。支持六盘水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在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方面,贵州提出深入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和化工废渣等综合利用,推进遵义和平经开区、六盘水六枝经开区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矿山改造提升,加强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等煤炭伴生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全面开展农(林)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支持贵阳、遵义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方面,贵州提出稳定流域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加强天然林、公益林、防护林、储备林、碳汇林等分类保护建设,强化森林抚育,鼓励发展对气候友善的耕作方式,探索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发挥贵州省生态资源优势,率先在生态系统碳汇、二氧化碳移除等基础理论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先进储能和氢能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
二、破解“度量难”“交易难”
“十四五”期间,贵州省率先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在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等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为率先在生态产品“度量难”上取得新突破,贵州提出在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摸清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编制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并开展实时动态跟踪和监测。在赤水、大方、江口、雷山、都匀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市)建设的基础上,制定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修订贵州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开展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引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推动赤水河、清水江等流域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针对特定地域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试点,研究形成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体现市场供需关系、能够有效抵押变现的评估办法。
为率先在生态产品“交易难”上取得新突破,贵州提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力争把赤水河流域打造成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整合现有交易场所设立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打造全域协同、全流程覆盖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服务体系。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等方式,探索开展森林、碳汇等生态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交易,推动有交易需求的地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交易云招商,推动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打造贵州地方标志生态产品地域公用品牌,制定地方标志生态产品地域公用品牌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深化经营开发路径和模式的探索实践,深化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相挂钩的路径模式。
三、突破“变现难”“抵押难”
为率先在生态产品“变现难”上取得新突破,贵州提出推动省级财政参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统筹生态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通过设立市场化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系统总结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经验,完善补偿参考标准和因素,健全补偿分配机制,持续完善赤水河云贵川三省、乌江、沅江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参考国控断面水质评价考核结果,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的体制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
为率先在生态产品“抵押难”上取得新突破,贵州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借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做法,探索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区域使用权出让管理机制。深入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设立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贵安绿色发展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探索创新融资贷款模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券,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方式,开展绿色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贵州设立生态建设基金,筹建生态产权交易所。